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5   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为加强学风建设和教学质量监控,严格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根据《三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4〕8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与等级

(一)预警对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预警等级

学业预警分为成绩警示、降级、退学三级。

1.成绩警示:每学期初补考结束后,经成绩审核,上一学期不合格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数超过该学期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总数40%。

2.降级:第二次达到成绩警示标准或第一次累计不合格的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数超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数的15%。

3.退学:

(1)第一次受降级处理后,再次达到降级标准。

(2)已受一次成绩警示和一次降级处理后,再次达到学业预警标准。

二、工作流程

(一)期初补考结束,二级学院梳理学生已修读课程及学分获得情况,确定拟受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向学生下达《学业预警告知书》,预警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后上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对二级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提请处长办公会审议。拟受退学处理的学生同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相关部门(含二级学院)送达学业预警处理决定书。

(三)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对学业预警学生进行谈话和教育,帮助学生分析、解决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协助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填写《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留档备查,必要时可请学生家长来校通报情况,协助工作。

(四)辅导员应及时将学业预警处理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妥善留存送达过程材料,并做好相应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学业帮扶工作

请各学院对学业预警学生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指定专人检查预警学生学习情况,多措并举做好学业帮扶,有效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存档工作,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前提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及党政联席会纪要签字盖章版至教务处教务科刘老师。

附表:XXX学院受学业预警处理本科生名单

 

 

                                          教务处

                                      2026年9月15日

附表:XXX学院受学业预警处理本科生名单.xls